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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行死刑程序案:監察院糾正(憲法法庭判決程序未落實)

司法案件

基本資料

法院法務部
案號115司正0004
判決糾正:規則修正程序瑕疵、特別救濟權利更嚴格、受刑能力確認程序未立法即執行
判決日期2026-07-15
行政層級中央
事件狀態機關處理中
本站首次記錄2026-11-02
下次追蹤2026-12-03
資料來源監察院糾正案文字號 115司正0004(高涌誠委員;審議 115-07-15,公告 115-07-21;調查報告 https://www.cy.gov.tw/CyBsBoxContent.aspx?n=134&s=49708)

說明

監察院糾正:法務部 114-04-16 發布修正「執行死刑規則」,草案預告期間僅 10 日(含例假日 14 日),不符行政院秘書長 112-10-23 函釋得例外縮短預告之情形,程序具有重大瑕疵;修正後第 2 條第 3、4、5 款對死刑犯提起特別救濟之權利較修正前更嚴格,與憲法法庭 113 年憲判字第 8 號判決(死刑執行程序應踐行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)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6 條保障生命權之意旨牴觸;又憲判 8 號要求執行前確認「受刑能力」,在立法者尚未修法確定程序前,法務部於 114-01-16 即准執行。★ 規則修正全文與草案預告紀錄未見於公開案由(標 PARTIAL)。本平台只記錄監察院認定,不下結論。

原始文件

監察院糾正案文字號 115司正0004(高涌誠委員;審議 115-07-15,公告 115-07-21;調查報告 https://www.cy.gov.tw/CyBsBoxContent.aspx?n=134&s=49708)

★ 資料公開狀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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